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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佛說吉祥經》再論人間佛教的學理依據―兼涵《吉祥經》語文學分析及《吉祥經.義注》漢譯(下) | ||
| 作者 | 程恭讓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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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處題名 | 人間佛教學報‧藝文=Humanistic Buddhism Journal, Arts, and Culture |
| 頁次 | 92 - 117 |
| 出版者 | 佛光山人間佛教研究院 |
| 出版者網址 | https://www.fgs.org.tw/ |
| 出版地 | 高雄市, 臺灣 [Kaohsiung shih, Taiwan] |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 關鍵詞 | 吉祥經 |
| 摘要 | 如今,則是所謂「布施」云云的這個伽他。在這裡,所謂「以此種方式而被施與」,是為「布施」,意思是說「把屬於自己的東西提供給其他的人們」。而屬於法的行為,或者並非離於法的行為,是「法行」(正當行)。所謂「這些人在我們這裡被認為」,是「眷屬」。沒有過失,是「無錯失」,意思是說「它們不被指責,不被 批評」。其餘的字句,都是已經說過旨趣的。這是關於這個頌文字句的解釋。 |
| ISSN | 24147478 (P) |
| 點閱次數 | 1 |
| 建檔日期 | 2026.03.09 |
| 更新日期 | 202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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