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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戒—宋僧與姦罪=How To Deal with Sex – Sung monks and Sexual Crimes | ||
| 作者 | 柳立言 (著) |
|---|---|
| 出處題名 | 法制史研究 |
| 卷期 | n.12 |
| 出版日期 | 2007.12 |
| 頁次 | 41 - 80 |
| 出版者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
| 出版者網址 | https://www1.ihp.sinica.edu.tw/ |
| 出版地 | 臺北市, 臺灣 [Taipei shih, Taiwan] |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 關鍵詞 | 宋僧=Sung monks; 姦罪=Sexual crimes; 審判=Judiciary |
| 摘要 | 理論上宋代的僧人應較凡人更少犯罪,但在比例上他們犯的更多。本文探討宋僧觸犯姦罪的原因和手法,和司法如何處置他們。僧人犯姦的原因來自佛教的內部和外部。就內部言,戒律嚴格禁慾(甚至不准自慰)產生反效果,密宗和禪宗的一些信徒認為交合可以得道。就外部言,精英和百姓均漠視甚至容許僧人犯姦,只要這些僧人能夠滿足他們的要求。僧人犯姦的手法包括利用(1)僧人的身分和形象、(2)職權、(3)金錢、(4)共同需要或興趣、(5)假名佛法、(6)詭計,和(7)威力。犯姦的對象不分性別、職業、信仰,和社會階層,遍及士大夫、尼姑、妓 |
| 目次 | 前言 一、僧人為何犯罪-自律與他律的失靈 二、僧人如何犯罪 三、司法如何處置犯僧 結論 |
| ISSN | 19911572 (P) |
| 點閱次數 | 217 |
| 建檔日期 | 2022.11.10 |
| 更新日期 | 2023.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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