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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護寺廟事項:本會公函第八九五號函竹山縣政府為區長陳鑄齋強提石佛寺寺產一案請責令歸還由 | ||
| 作者 | |
|---|---|
| 出處題名 | 中國佛教會報 |
| 卷期 | n.13 |
| 頁次 | 45 - 46 |
| 出版者 | 中國佛教會常務理事會 |
| 出版地 | 上海, 中國 [Shanghai, China] |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 附註項 | 本文收錄於黃夏年主編,2008年出版之《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v.31, p.427-428,2面,據《中國佛教會報》n.13, p.45-46原刊影印。 |
| 資料來源 | 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 v.31 |
| 點閱次數 | 17 |
| 建檔日期 | 2014.11.01 |
| 更新日期 | 2023.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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