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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代電浙江省民政廳為鎮海縣政府非法處分寶陀寺香期收入一案電請鑒核迅予撤銷原處分以維寺產由 | ||
| 作者 | 中國佛教會 ; 開悟 ; 浙江省民政廳 |
|---|---|
| 出處題名 | 中國佛教會月刊 |
| 卷期 | n.49-51 |
| 頁次 | 16 - 17 |
| 出版者 | 中國佛教會上海覺園 |
| 出版地 | 上海, 中國 [Shanghai, China] |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 附註項 | 本文收錄於黃夏年主編,2008年出版之《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v.29, p.98-99,2面,據《中國佛教會月刊》n.49-51, p.16-17原刊影印。 文章類別:啟事,護寺持產 |
| 資料來源 | 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 v.29 |
| 點閱次數 | 535 |
| 建檔日期 | 2014.11.01 |
| 更新日期 | 2023.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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