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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行政部訓令:充實新舊監獄教誨應函請中國佛教會派高僧或居士擔任教誨 | ||
| 作者 | |
|---|---|
| 出處題名 | 中國佛教會報 |
| 卷期 | n.2 |
| 頁次 | 2 - 3 |
| 出版者 | 中國佛教會常務理事會 |
| 出版地 | 上海, 中國 [Shanghai, China] |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 附註項 | 本文收錄於黃夏年主編,2008年出版之《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v.30, p.172-173,2面,據《中國佛教會報》n.2, p.2-3原刊影印。 文章類別:啟事,中央頒布法令 |
| 資料來源 | 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 v.30 |
| 點閱次數 | 20 |
| 建檔日期 | 2014.11.01 |
| 更新日期 | 2023.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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