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山東省民政廳復致本會據荷澤縣查明該縣廟產興學有案并無保管委員會擅自處分情事函 | ||
| 作者 | 山東省民政廳 |
|---|---|
| 出處題名 | 中國佛教會報 |
| 卷期 | n.7-9 |
| 頁次 | 12 - 13 |
| 出版者 | 中國佛教會常務理事會 |
| 出版地 | 上海, 中國 [Shanghai, China] |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 附註項 | 本文收錄於黃夏年主編,2008年出版之《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v.27, p.122-123,2面,據《中國佛教會報》n.7-9, p.12-13原刊影印。 文章類別:函件,函件 |
| 資料來源 | 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 v.27 |
| 點閱次數 | 119 |
| 建檔日期 | 2014.11.01 |
| 更新日期 | 2023.07.25 |
提示訊息
您即將離開本網站,連結到,此資料庫或電子期刊所提供之全文資源,當遇有網域限制或需付費下載情形時,將可能無法呈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