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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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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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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處題名 |
內蒙古社會科學=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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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期 | n.1 |
| 出版日期 | 1988 |
| 出版者 | 內蒙古社會科學雜誌社 |
| 出版地 | 呼和浩特, 中國 [Huhhot, China] |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 附註項 | 出自王雷泉編 《中國大陸宗教文章索引》. |
| 關鍵詞 | 喇嘛教=Lamaism; 喇嘛=Lama |
| 摘要 | 清代很尊重喇嘛教,將黃教定為國教,把在蒙藏地區推崇喇嘛教,作為維護民族團結統治蒙藏民族的“國策”,實行“因其教不易其俗”的方針。為使這一方針政策有效地貫徹實施,清朝從開國伊始,就注意對喇嘛教的立法,將統治政策具體化、法律化,運用法律手段對喇嘛教進行管理。 清朝對喇嘛教的立法,在扶植、管理、改造喇嘛教過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所以,這個問題應作為中國民族關系史和中國法制史的一個課題來深入研究。雖然近幾年發表了一些清代關于喇喇教政策的文章,但大多將屬于法律方面的問題,歸結到政策中,沒能從法律角度進行研究,本文擬就清朝對嘛喇教立法的幾個問題作一淺陋的探討。 |
| 目次 | 一、法律形式 55 二、行政立法 55 三、刑事立法 57 四、用立法手段限制喇嘛教勢力 59 |
| ISSN | 10035281 (P) |
| 點閱次數 | 116 |
| 建檔日期 | 199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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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 2019.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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