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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明清三朝的藏傳佛教政策及其延續性=The Policy of Lamaism in Yuan Ming Qing and It's Continuance | ||
| 作者 | 白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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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日期 | 2008.11.03 |
| 出版者 | 西北民族大學=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
| 出版者網址 | http://www.xbmu.edu.cn/ |
| 出版地 | 廣州, 中國 [Guangzhou, China] |
| 資料類型 | 博碩士論文=Thesis and Dissertation |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 學位類別 | 碩士 |
| 校院名稱 | 西北民族大學 |
| 系所名稱 | 宗教學 |
| 指導教授 | 唐景福;才讓 |
| 畢業年度 | 2005 |
| 關鍵詞 | 元朝=Yuan; 明朝=Ming; 清朝=Qing; 藏傳佛教政策=Lamaism policy; 延續性=Continuance |
| 摘要 | 我國是一個多種民族、多種宗教並存的國家,其中藏傳佛教是藏族、蒙古族、土族等少數民族的主要宗教信仰。作為一種宗教信仰,它不僅關係著民族間的團結,而且對社會秩序的穩定也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元、明、清三朝在對邊疆地區的治理過程中,針對不同的歷史環境、地理因素、以及特定的現實狀況,都曾利用過藏傳佛教來維護它們對地方的統治。而這種宗教也能很好的為統治秩序服務,成為了中央政府治理邊疆民族地區的一項卓有成效的民族宗教政策。這種政策的實施,不僅維護和鞏固了統治秩序,同時也促進了多民族國家的統一。本文從元、明、清三朝中央政府對藏傳佛教的扶持、宗教領袖的尊崇、朝貢制度的建立、以及對藏傳佛教事務的管理等幾方面,闡述了三朝藏傳佛教政策的延續性特徵,同時也概括了各朝藏傳佛教政策的特點,並分析了這三朝政府利用藏傳佛教的原因。認為在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利用宗教為政治秩序服務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 China is a multinational & multi-religion country has Lamaism is the major religion of some minorities. For example Tibetan、Mongolian & Tu nationality. As a kind of religious belief, it is not only influence the unity of nations but also play decisive role in stability of social order, especially in the period of feudalism. The ruler of Yuan、Ming、Qing dynasty used Lamaism to protect the governance of local area when they governed borderland. Every dynasty carried out all kinds of Lamaism polic... |
| 目次 | 中文摘要2-3 Abstract 3-7 前言7-9 第一章 對藏傳佛教領袖的尊崇9-16 第一節 冊封名號9-11 第二節 優禮藏傳佛教領袖11-12 第三節 宗教領袖的權力12-16 第二章 朝貢制度16-19 第三章 對藏傳佛教事務的管理19-26 第一節藏傳佛教事務管理機構的設置19-21 第二節 對藏傳佛教僧人的管理21-23 第三節藏傳佛教寺院的建設和管理23-26 第四章元明清三朝利用藏傳佛教的原因及其特點26-30 第一節元明清利用藏傳佛教的原因26-27 第二節元明清三朝藏傳佛教政策的特點27-30 結語30-31 註釋31-33 參考書目33-34 在學期間研究、獲獎成果34-35 |
| 點閱次數 | 487 |
| 建檔日期 | 2008.12.25 |
| 更新日期 | 2015.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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